目前我国的货运代理企业被一个问题困扰着,即境外收货人要求签发FIATA多式联运单证。此外,我国一些中小型货运代理企业没有多式联运提单,即使有,也常常遭到银行的拒绝,所以渴望使用国际上普遍被银行接受、能满足客户要求的FIATA多式联运单证。
FIATA多式联运单证已在5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它们是由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货运代理协会引用并推荐给本国的货运代理企业使用。当然,只有投保了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企业才有资格签发该单证。也正是有责任保险的保护,FIATA多式联运单证才令广大托运人放心。
货运代理只要签发了FIATA多式联运单证,就被视为承运人,就要有能力对此行为负责。即使为了履行运输合同,货运代理又与他人缔结了分合同,货运代理也须对其实际履行者造成的货损货差负责。因为货运代理投保了责任险,在此情况下,货方的损失是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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